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29日上午,记者从常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月23日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常德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目前,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42起,其中涉黑案件4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6起,涉恶势力团伙案件32起。

常德市坚持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扫黑除恶的首要环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阵地,结合政法干警“三联四大”和基层党政干部“进村入户”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有关精神形成了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先后有98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在群众举报的基础上,落实各级各单位的责任,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共摸排掌握涉黑涉恶线索条,向纪委监委移交“关系网”“保护伞”线索33条,为侦查打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为确保扫黑除恶实效,常德市在明确13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重点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开展了打击涉枪违法犯罪、聚众闹事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涉毒违法犯罪、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地痞恶霸违法犯罪和反侵财打销赃加强行业管理整治,以及涉砂行业涉黑涉恶专项治理等“6+1”专项行动,严格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初步形成了扫黑除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全市政法机关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从快从重从严打击处理,先后侦办了比较典型的涉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村霸、砂霸,涉黄涉赌涉枪以及强揽工程、“地下处警”等行业、领域的“8.24”文某宏、武陵李某明、鼎城胡某科、汉寿胡某奇等4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津市彭某、澧县孙某武、德山郭某、桃源梅某波、西洞庭代某、石门向某等6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还有32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正在抓紧侦办之中。这些涉黑涉恶案件的侦破,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1-5月,全市实现了刑事行政案件同比下降28%、破案同比上升21%的良好态势。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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