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澧县15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十九年半
12月20日,常德澧县人民法院对省公安厅、省扫黑办挂牌交办的孙圣武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组织领导者孙圣武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向才科、孙圣成、孙圣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剥夺政治权利二至三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至十万、罚金一万至三十一万不等。另外,对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所得分别予以追缴、没收或返还。
据悉,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该犯罪组织共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等43起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万元,非法经营发生额达4.67亿余元,高利转贷非法获利14万余元。至年2月,该犯罪组织通过高利放贷获得利息收入.08万元,非法经营获利.万元。严重干扰、破坏了被害人及家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敛财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澧县电视台记者翟涛编辑邓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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