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到底是善是恶?这个问题,早就历史上的春秋时期就争论不休。
儒家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就是说人生下来就是善良的。
但是以荀子为代表的法家却认为,人生来的本性是恶的,即“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
所以,法家主张用各种法律、刑罚来约束人恶的一面,从而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秩序。
那么,人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下面这个当年震惊一时的湖南“雨夜连环杀人案”,或许能带给我们一些思考。
01雨夜派出所接到神秘报警电话,报警人竟然是死者
年3月23日夜间凌晨3点,湖南省澧县。
漆黑的夜色伸手不见五指,夜色中正在下着瓢泼大雨。
突然,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澧县派出所的宁静,值班民警迅速接听了电话。
然而,电话接起时却挂断了,值班民警刚放下电话,铃声第二次响起,还是相同的号码。
这次,电话对面传来了声音,有一个男子报警称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他的叔叔被人杀了。
涉及到杀人命案,民警丝毫不敢大意,立即问报警人叫什么名字,具体是什么位置。
对方称他叫胡绪铁,在如东乡兰林村。
然而,就在民警打算做进一步询问时,电话却突然挂断,随后几次重播,都无法拨通。
民警立即给如东派出所去了电话,询问当地有没有兰林村,回复是没有。
连案发地点都不存在,值班民警认为这应该是一通骚扰电话,不在追究。
然而,在6个多小时以后,也就是次日上午9点整,澧县派出所再次接到了一起报警电话。
报警人自称是如东乡枫林村的村民,死者是他们村里人,而死者的名字却让民警惊出一身冷汗,不是别人,正是6小时前向值班民警报警的胡绪铁。
“死者”自己会报警?这显然不可能,那6小时前的那通报警电话又是谁打的呢?一连串谜团等待揭开。
很快,澧县派出所组织警员来到了案发现场,如东乡枫林村。
据报警的村民称,他们早起路过受害者门前,见二楼窗户大开,屋中却门窗紧锁,便敲打呼喊,然而屋内却无动于衷,他们预感这家人出事了,于是立即报警。
警察撬开房门,一种液化气的味道扑鼻而来,一个煤气罐放在门边,而且一直处于打开状态,稍有火星就会砰然爆炸。
整个屋子充斥着浓浓的煤气味,警察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将毒气散去才进入现场。
只见屋内凌乱不堪,柜门大开,床上堆放着很多衣服,看到受害者的样子后,所有人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死者死状惨烈,全身赤裸,头部血肉模糊,灰白色的脑浆迸裂,脚部有刮伤的痕迹,触目惊心。
很快,法医做出尸检报告。
受害人一个名叫胡绪铁,现年50岁,另一个则是他妻子钟某,现年49岁,两人是如东乡枫林村的村民。
死者是头部多次遭受钝器打击致死,死亡时间在年3月23日凌晨2点到2点半之间。
澧县派出所第一次接到报警电话是在凌晨三点,报警人自称是胡绪铁,但是此时胡绪铁已经死亡,死人怎么会报警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凶手在杀害胡绪铁后,再假冒胡绪铁报警,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说是“兰林村”了,因为凶手对这个村子不熟悉,误把“枫林村”当做“兰林村”了。
但是,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警察认为,凶手这是在挑衅警方。
案件发生后,周边村子的村民都人心惶惶,即使白天也不敢打开家门。
与此同时,澧县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人员率先对作案目的进行分析。
他们对死者社会关系网进行排查,死者为人老实,邻里关系和睦,平日里并无结怨,排除仇杀。
室内一片狼藉,有明显翻动的痕迹,受害人从事棉花收购,19号时卖了两万三千多斤,屋内的四千多元现金,首饰盒和一部手机全部丢失。
很明显,这是一件性质十分严重的入室抢劫案。
通过进一步取证,现场的证据显示,嫌疑人的目的并不是简单的入室抢劫,而是杀人。
首先,凶手作案手段极其凶残,他先是用钝器殴打死者头部致死,接着又打开了煤气罐。
专案组分析,凶手打开煤气罐的目的有两个:第一确保得手不留活口;第二对警察进行挑衅。
然而,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很明显,凶手经验老到,反侦察能力极高。
这绝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盗窃者,而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悍匪。
在经过摸查走访后,警方初步锁定了嫌疑人,即与死者有经济纠纷的胡某。
胡某是死者的远房亲戚,今年75岁,曾经给受害人借过3万块钱,多次讨要,受害人都已以生意周转不灵而拒绝。
就在死者被害前两三天,两方还因为债务问题爆发过激烈争吵。
就作案动机来说,胡某无疑是嫌疑最大的。
但是接下来的调查,彻底洗清了胡某的嫌疑。
案发当场正下着大雨,地上有很多脚印,根据现场的脚印,专案组分析出作案人的行动轨迹。
由于房门紧闭,凶手三次试图进入房屋。
第一次,凶手翻过窗户进入卫生间,但是卫生间连着厨房,门是内开的,他无法打开。
第二次,他爬上屋顶,揭开瓦片,这间屋子同样是反扣门,凶手再度放弃。
第三次,他通过屋顶到二楼的遮雨台,翻过窗户,顺利进入室内。
多次尝试进入房屋,说明凶手对受害人的房屋结构并不了解。
房屋外围有明显的攀爬痕迹,说明凶手体力很好。
痕迹专家通过现场遗留痕迹刻画出了凶手的基本形态,这是一个年龄在35-40岁之间,身高1米7左右,中等体态的男子。
而胡某是死者家亲戚,据村民讲经常来这里做客,不可能对房屋构造不熟悉;
此外,胡某已经75岁,从体力上来讲,也很难完成这些攀爬行为。
因此,警方暂时将胡某排除出嫌疑人行列。
02案件侦破陷入死胡同,现场一只水杯成为关键线索
胡某排除出嫌疑人行列后,案件一度陷入死胡同。
警方决定,再回到现场,看能不能查找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很快,警察发现了一条重要信息。
在一楼饮水机旁的椅子上,放着两个一次性水杯,凳子上有鲜明的夹层泥土印。
警方提取了留在杯子上的唾液,进行DNA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这个DNA与死者夫妇的DNA都不符合,这是现场第三者的DNA。
这极有可能就是凶手的DNA。
警方判断,如此穷凶极恶的歹徒,肯定有前科。
于是,警察将数据与资料库中所存有犯罪前科的档案进行对比,然而无一吻合。
凶手心理素质良好,具备反侦察能力,作案手法娴熟,但是却在司法系统中没有案底记录,这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难道此人天生就是一个恶魔吗?
调查再次陷入僵局。
案件迟迟未能侦破,民众的恐慌与日俱增,一周边一些商店关了门,设置了暗锁,各家各户防盗窗层层防护,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与此同时,专案组面临的压力也日渐增大。
这时,专案组经过仔细分析,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串行作案,于是他们翻阅了全国所有未破获案件的卷宗。
这一翻,果然有重大发现。
从年起,湖北、湖南两省接连发生了七起与此案雷同的入室抢劫杀人案。
年9月19日凌晨,湖北省公安县章庄铺镇郑公社区,村民苏某夫妇在家中突然遇袭,惨遭焚尸。
年2月24日凌晨,湖北省公安县章庄铺镇郑公社区,50岁女子汪某在家中遇害并遭焚尸。
年1月11日凌晨,湖北省公安县章庄铺镇双星村,何某刘某夫妇被杀,尸体被焚。
年12月7日晚,湖北省公安县南坪镇,张某在家中遭遇袭击,头部重伤,钱财被席卷一空。
年12月25日凌晨,湖北省公安县孟家溪镇星火原种场,吴某叶某夫妇遭遇入室抢劫,重伤。
年9月23日晚,湖南省澧县小渡口镇,村民孙某凌晨遭遇入室抢劫,头部遭遇重击死亡,家中万元现金和手机被抢。
年10月25日凌晨,湖北省公安县甘家厂乡东升村,发生抢劫案,丈夫甘某死亡,妻子张某重伤。
10年时间,9人死亡,4人重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他们很快总结出这些案件的共同点。
1.作案手段和方式相同,凶手先是把人打死,接着翻箱倒柜搜东西。
2.死者都是小生意主,大部分都做棉花收购生意,基本死因,钝器直击头部,丢失现金和贵重物品。
3.凌晨时间作案。
4.案件发生在湖北湖南交界。
经过分析,专案组认为此前的七起案件,加上现在的这起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而且凶手来往于湖南、湖北两省之间,说明并不一定是湖南人,也有可能是湖北人。
于是,专案组迅速联系湖北警方,两省警察开展联合行动,全力侦破此案。
经过走访,警方找到了年抢劫凶杀案的幸存者张某,在她的描述下,警方还原出了那个可怕的夜晚。
年12月7日的晚上,张某正在家睡觉,突然家里闯进了一个陌生男子。
男子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一来就跑上去冲她要钱,说拿两万块钱来。
借着月光,她看到了男子的大致模样,一身黑衣,戴了面具手套,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
男子威胁她说不拿钱,今天就把你杀了,接着就用绳子把张某绑了。
张某对男子叫喊道,我跟你无冤无仇,你凭什么要把我杀了?
男子怕张某的叫喊引来周边邻居,于是用毛巾捂住了她的嘴。
随着时间流逝,男子逐渐失去耐心,他猛地掐住了张某脖子,威胁道:如果今天你不拿钱来,就把你杀了。
说完从兜里掏出一支手电筒,晃着张某的眼睛。
张某突然想到了不久前发生在郑公社区的那起抢劫杀人焚尸案,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在惊吓与折磨中,她昏厥了过去。
张某昏厥之后,男子立刻翻箱倒柜,搜寻值钱的财物。
没过一会儿,张某恢复意识,见男子还在找东西,于是她扒拉开门往前跑。
可能是张某的突然举动吓到了男子,他并未追赶,而是立即朝相反方向跑掉了,张某这才捡回一条命。
张某是这一系列案件中少数的幸存者,她的供述十分具有价值。
首先,通过外貌特种的描述,证实了警方之前的推测,即歹徒是一个身强力壮的中年男子;
其次,歹徒全身裹得严严实实,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现场没有提取到指纹。
在警方的引导下,张某回忆起了一个重要线索,即歹徒的口音听起来像是湖北省公安县的。
湖北省公安县人,果然印证了之前的猜测,歹徒也有可能是湖北人。
03抽丝剥茧,凶手浮出水面,真相却让所有人不敢相信
专案组分析,歹徒作案后,肯定会逃回自己家中,现在应该还在公安县。
此外,歹徒下手对象中有几个是从事棉花收购的小老板,说明他可能也在从事棉花生意。
目标越来越清晰,对凶手的搜捕刻不容缓。
警方调取了案发当日各路段的监控录像,同时沿途走访了大量群众,终于追踪到了蛛丝马迹。
有群众反映,在案发当天,曾见到一个陌生人骑着摩托车狂奔,身上泥泞不堪,而且其外貌特征也和警方描述的大致吻合。
于是,警方一路追踪走访,最后在章庄铺镇的郑公渡集镇,此人失去了踪迹。
警方当机立断,判断嫌疑人的居住范围在郑公渡集镇周边,开始了对周边村子的大规模摸排。
为了锁定凶手,专案组抽调了两省七十多名干警,每个人划定责任区,根据身高,体型,作案时间,对这片区域内的村民一一进行询问排查。
很快,有一个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此人名叫袁丹平,41岁,身高厘米,体重斤,是湖北省公安县高桥村的一名普通农民。
农闲时,有时候也到南坪镇一家棉花收购公司做搬运工,与许多农副产品个体小老板打过交道。
袁丹平的妻子在外打工,他和女儿留在农村,家里还有一位八十多岁的母亲。
女儿在镇上的初中读书,晚上住校,只有周末回家,老母亲行动不便,基本上是吃过晚饭就早早上床睡觉了,所以晚上都是他一个人待着。
体态特征、作案时间、从事职业都符合推测,那么,袁丹平会是那个穷凶极恶的雨夜杀人狂魔吗?
然而,通过走访,警察却陷入了困惑。
因为据村民反映,袁丹平平日里善于交谈,干活勤快,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而且待人很和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老实人。
大家无论如何也难以将这个“老实人”和杀人狂魔联系在一起。
真相真的是大家所看到的那样吗?法律只讲究证据。
警方秘密提取了袁丹平的DNA,通过对比杯子上面的DNA,结果出乎意料,二者是吻合的。
也就是说,袁丹平,就是那个作案八起、隐匿十年的杀人狂魔。
专案组迅速向两省公安厅通报,两地公安厅批示,立即逮捕。
年4月5号上午11点钟,在澧县公安局大队长刘冰的带领下,警方在章庄铺镇永安桥村的一个茶馆里,逮捕了正在斗地主的袁丹平。
袁丹平脸型扁平,戴着一顶帽子,面容老实,看起来和他“杀人狂魔”的身份大相径庭。
审讯中,袁丹平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年起,他开始去镇上棉花厂当搬运工,这些来卖棉花的人卖了多少钱,家住哪里,他都掌握得一清二楚。
看着那一叠叠鲜艳的钞票,他心里渐渐起了贪念。
起初,他只是想着把钱抢走,但是抢完后担心被害人报警,于是便残忍将被害人杀害,为了不留痕迹,更是丧心病狂的焚尸灭迹。
随着犯罪行为一直不被人发觉,他变本加厉,接连作案。
袁丹平作案一般选择在深夜,这时候所有人都在熟睡,是戒备最低的时候。
在袁丹平身上,似乎有着两重人格,白天,他是邻居口中乐于助人的“老实人”,一到晚上,便化身杀人狂魔,为非作歹。
年,袁丹平去佛山打工,沉寂了一段时间,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年之后有一段时间并未出现命案。
年,袁丹平回到老家,再次拿起了屠刀,为了避免暴露,他选择了跨省作案。
案发那天,他骑着摩托车来到受害者地点,翻过窗户进入房间,拿起锤子菜刀当作凶器,捶打受害人头部。
实施完抢劫杀人行为后,他将菜刀丢到了山里,锤子扔水里,然后骑着摩托车返回了家中。‘
在审讯时,警察问了袁丹平一个问题:
你杀了这么多人,如果你抢到了钱,还会不会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他说,我要是抢到钱,会做更大的。
但讽刺的是,他年收入2万多,行凶多年,仅仅抢劫到3万元,赔上了许多无辜的生命。
对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杀人狂魔”来说,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裁决,死刑立即执行。
后语
在袁丹平身上,善与恶的两面是如此泾渭分明。
旁人眼中,他干活勤快,乐于助人,是一个不错的人,甚至在被逮捕后,他还在担心自己的罪行会不会给女儿以后的人生造成污点;
然而,在受害者眼中,他无疑是令人恐惧的杀手,是毫无人性的魔鬼。
袁丹平最初抢劫杀人是为了钱财,但是他作案这么多起,抢劫到的财物却并没多少。
或者他自己也说不清,后来他到底是为了抢劫,还是迷上了那种在犯罪中享受着折磨人的快感,那种主宰他人生命的感觉。
就像他自己所说,恶一旦放出去,就收不回来了!
参考资料:
1、《8年杀9人“杀人狂魔”袁丹平一审被判死刑》,荆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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