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章剑波黄平记者张英常德报道
“树立文明新风尚,狠刹歪风陋习,这是廉洁纪律的规定,也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文明素质的要求,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严格防止不良风气反弹。”近日,临澧县停弦渡镇彭家河村党总支书记王治国在村文明新风建设动员会上表态。
今年来,临澧县开展村民自治创新实验试点,为“支村两委”换届创造好环境,县纪委监委抓住这一契机,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为抓手,抓实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县纪委监委、县文明办从严肃整治乡风民风抓起,联合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具体为“三制一统筹”,即各个乡、村党组织履行乡风治理主体责任,制订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以“乡间约定”倡导乡风文明;制订落实管理办法,形成实用有效的管理落实措施;制订监督惩戒办法,实行政府引导,村民自治,乡村监事会监督,对不良陋习歪风开展监督处罚;党组织统筹乡村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基层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建设。
据统计,通过开展“纠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对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有死灰复燃苗头的赈酒敛财歪风开展专项整治,劝阻和制止18起违规违纪苗头,对发现的3起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给予党纪立案审查,有效遏制了歪风陋习,乡风民风正在明显好转。
“闲暇时候,乡里乡亲赈个酒,亲戚朋友有个喜事聚一聚,是我们农村历来的乡风民俗,党委、政府是不是管得太宽了?”起初,部分群众不理解,有的甚至不管不顾,依然我行我素。特别是进入冬季农闲以后,一部分农户借以“房屋修缮、做寿摆宴、添丁加口”等名目打算操办酒席。发现这些苗头后,乡、村党组织及时行动,纪检监督共同发力,立即制止,动员群众接受村民监督。
为不断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临澧县纪委监委、县文明办按照“合法合规、群众认可、便于操作,自我约束”的要求,在“村规民约”中,增设了“严禁賑酒敛财、抵制歪风低俗、倡导廉洁清风、违规违纪必究”条款。同时,注重把思想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管理能力强的“五老”人员选聘为乡风监督员、村务监事会成员。对乡村公共事务实行“事前民主评议、事中跟进监督、事后‘亮栏’公示”。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和乡贤“和事佬”作用,提升群众管理村务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受到广大村民一致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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