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澧县法院大堰垱法庭法官连续开庭,三个离婚案件,尽管处理结果不尽相同,但最后,到场的当事人均对法庭竖起了大拇指。上午8时许,上班伊始,法庭院内的松柏树下就座满了等待开庭的当事人和前来旁听庭审的亲属。判决书很容易写,人生路不好写。第一个离婚案件因被告无法取得联系,依法刊登了公告,在正式开庭之前,法庭庭长李志平指导新招聘的书记员小游制作庭审提纲。因是普通程序,法庭邀请了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庭审进行得很顺利,结束后,李志平还特意劝慰了原告朱某,让她尽量再想想办法联系上被告,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很容易写,但两人今后的人生还得靠他们自己书写,如果婚姻真的走到了尽头,双方就应该坦坦荡荡。朱某认同的点了点头,在庭审笔录上签完了字,轻松地走出了法庭。调解再调解,夫妻和好如初。离第二个案子预定的开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李志平坐到了松柏树下,找到了原告黄某,先了解其真实意图,一番交谈之后,调解和好的决心越发坚定了。在正式开庭之前,李志平在做被告彭某思想工作时,被告彭某同意调解和好,但列举了一系列问题,矛盾不解决,就无法调解和好。针对彭某提出的问题,李志平又一一向原告黄某核实,反复向双方当事人说理释法,并根据其家庭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劝说双方要珍爱婚姻,呵护子女,还逐一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分析各种情况的后果。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调解中,李志平动情地指着在法庭院内开心玩耍的两个孩子,对双方说:“你看他们两个玩得多开心,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来法庭意味着什么,在他们今后成长的日子里,还需要你们的关心和陪伴啊”。经过对两人的轮番劝解。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了各自的问题,均同意调解和好,并表示将共同经营好家庭,为两个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制作调解和好笔录!”李志平满意地对书记员小游说道。特殊情况搞“特殊”,合法保障当事人权益。第三个离婚案件有点特殊,李志平在在阅卷时发现,原告方是以法定监护人参加诉讼的方式起诉,通过电话向被告方联系,被告的父亲反映其儿子智力也有问题。李志平决定利用送副本的时机,到双方家中弄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情况,并准备进行调解工作。经过到双方家中走访,得知原告吴某为后天性聋哑残疾,被告张某也存在听力和语言障碍,双方均不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在解答了双方当事人的疑虑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开庭之前,李志平先和吴某的母亲交流,告知开庭时法庭会将庭审提纲的文本给吴某,同时也请她作为吴某“翻译”参加诉讼。被告张某既没有与李志平联系也没有到庭,好在张某的父亲来到了法庭,李志平向其询问了是否有张某的委托手续,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李志平安排张某的父亲在旁听席就座,开始了庭审。庭审结束后,张某的父亲情绪有点激动,质问李志平为何张某没有到场就开庭审理,李志平耐心地向其解释,很快平复了张某父亲的情绪,张某的父亲也对法庭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庭审结束时,时间已经来到中午12点20分,结束了忙碌的上午,李志平在吃饭时盘算着下午的“档期”,还有几个案件的副本需要实地送达,匆匆吃完饭,大堰垱法庭的一行人趁着饭点正赶往下一个目的地。“今天上午安排的庭审当事人都是法庭驻地附近镇上的居民,到法庭来开庭他们也方便,我们也能尽可能地安排庭审,效率更高。但是遇到离法庭驻地远一点,或者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比如邻里纠纷、赡养费纠纷这些农村常见的案件时,我们会安排巡回审判,尽量当庭结案,这样的普法效果会好很多!”李志平如是说道。截至今年8月,在只有一名员额法官的情况下,大堰垱法庭今年共收案件,结案件,结案率83.83%,案件调撤率达45.38%。法庭一行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的“初心”和司法为民的“使命”,努力让辖区内的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通讯员易浩李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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