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银保监复〔〕74号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行变更住所的请示》(澧沪村行〔〕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常德市澧县澧浦街道任家巷、羊古居委会金源国际二期1栋铺、铺、铺、铺、铺、铺。完成住所变更后你行不得在原址继续对外营业。

二、你行应持此批复文件到常德银保监分局办理你行《金融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做好住所变更的相关工作。

常德银保监分局

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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