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11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分析研判,决定自年10月26日18:00起,我县全域解除低风险区管理,全面转入常态化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县范围内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镇街、各部门、各市场主体和广大居民要切实履行“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严守外防输入各条防线。各防疫健康服务点、交通站场要严格落实“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全员扫码”措施,不漏一车一人。省外及省内有社区传播风险地区人员来(返)澧,应至少提前1天向目的地所在镇街、村社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澧。抵澧后应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落地检”和“三天两检”要求,在第三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之前,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集活动。宾馆酒店住宿和进入景区景点要严格查验场所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开展全员佩戴口罩行动。全体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自即日起,全体居民进入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必须严格佩戴口罩,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家属规范佩戴口罩。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倡导“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由村社负责备案管理,控制举行规模,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工作。倡导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近期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和“一活动一方案”、“一活动一专班”、“一活动一督导”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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