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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8日讯4月28日,澧县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澧县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澧县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澧县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为县委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储备优秀干部人才,县委提拔、进一步使用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当从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的干部中择优选用。入库人选一般由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县委组织部推荐产生,实行动态管理,备用结合,进出有序,优胜劣汰。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入库的干部被提拔、进一步使用后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形的,视情形追究推荐人、推荐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考察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澧县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暂行办法》明确,县级领导、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向县委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需递交书面推荐材料并签名。坚持“谁熟悉、谁推荐、谁负责”,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因把关不严,出现失察失误,导致所推荐干部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形或者在被提拔、进一步使用后不能胜任工作的,视情形追究推荐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两个《办法》的出台,是澧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型成果,旨在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储备、培养、使用链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和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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