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4号

为了给来(返)县人员和复工复学人员提供更加高效、安全、便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现将来(返)县人员和复工复学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地点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年1月14日起,来(返)县人员和复工复学人员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采样地点调整至金寨县体育馆(梅山镇新城区红军大道与将军路交口)。医院复工复学采样点不再接受上述人员的采样工作。

二、采样时间:每天上午8:00-下午5:00。

三、前来接受采样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照相关流程依次采样。

四、所有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扫码。

五、根据《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检测项目规范和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六医保秘〔〕69号)规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仅收取接受检测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费用每人次75元(检测费60元加零差率销售试剂盒15元)。

六、医院分子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将立即开展检测,做到“当日采样、当日检测”。检测结果可以通过安徽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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