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营造林项目实施相关规定,为了切实抓好年营造林项目县级自查验收工作,从4月13日,澧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计财股、营林工作站(造林绿化股)、资源股、县苗圃等局属单位负责人、各镇街林业站负责人为成员,启动了年营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此次验收任务包括: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计划任务亩,每亩补助元,直接补贴合计万元;年度长江防护林项目,计划任务亩,其中人工造林亩,每亩补助元,封山育林亩,每亩补助元,直接补贴合计万元;年度森林抚育项目,计划任务0亩,每亩补助元,直接补贴合计万元。在验收工作中,坚持先造后补、谁造补谁,先抚后补、谁抚补谁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目标、资金、任务、责任“四到镇街”的原则。年度长江防护林项目、年度森林抚育项目以县林业局规划设计的小班为准,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根据各镇街造林任务及造林主体申报情况酌情安排,尽量确保全部纳入。三个营造林项目一律以县林业局组织的县级自查验收结果为准,作为项目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引导各镇街重点突出生态廊道造林、林业产业造林、秀美村庄建设及森林提质增效,倡导广大群众营造生态林、混交林、乡土珍贵树种,不断提高造林成效。(张才高苏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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