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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

集中管辖改革实施一年来的有关情况,

发布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大事记。

新闻发布会现场

自年5月1日以来,全省各集中管辖法院共立案受理一审行政案件件,结案件,虽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整体收结案数仍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改革取得了的初步成效。湖南法院“慎重决策,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的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经验,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介。

改革取得的成效

1

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得以打破

全省各集中管辖法院调解撤诉案件共件,调撤率达到20.6%。岳阳、衡阳、常德等地集中管辖法院行政案件调撤率超过25%。

2

行政机关应诉积极性明显增强

全省各集中管辖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共件,占应出庭案件总数的31.7%。常德澧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到85%。

3

司法便民原则更加深入贯彻

长沙、永州、湘西等地法院加强行政案件诉前调解,郴州、娄底等地法院要求法官参与行政诉讼立案接待、咨询工作,探索创新“巡回审判+院长办案”、“巡回审判+简易程序”等案件审理模式。

4

行政诉讼案件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全省各集中管辖法院的一审行政案件平均办理天数为85.2天,上诉率由50.1%下降为47.9%,服判息诉率由49.9%上升为52.1%,被发改率由9.5%下降为8.9%。

5

行政审判职能进一步延伸

集中管辖改革实施以来,各集中管辖法院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湖南法院一审行政案件

集中管辖改革大事记

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号《关于同意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批复》,同意郴州市开展基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

3月1日,郴州市正式实施集中管辖改革,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桂阳县人民法院和资兴市人民法院管辖。

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95号《关于同意湖南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批复》,同意永州市开展基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

5月1日,永州市正式实施集中管辖改革,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林业行政案件除外)分别由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道县人民法院、宁远县人民法院管辖。

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76号《关于同意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批复》,同意益阳市开展基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

7月1日,益阳市正式实施集中管辖改革,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桃江县人民法院和沅江市人民法院管辖。

10月2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行政诉讼管辖改革工作会。

11月2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呈报湘高法报〔〕78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恳请批准湖南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方案的请示》。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号《关于同意湖南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批复》,同意湖南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方案。

1月3日,向湖南省委呈报湘高法报〔〕1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湖南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

2月19日,印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方案》。

2月28日,发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3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4月15日-4月18日,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举办全省基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业务培训班。

4月1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推进会。

4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改革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

4月3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5月1日,除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宁乡市三个基层人民法院外,全省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正式实施集中管辖。

9月2日-9月5日,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举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

10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宁乡市三个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正式实施集中管辖。

2月18日,印发湘高法发〔〕5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正确执行案件管辖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化解行政纠纷作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3月12日,印发湘高法发〔〕8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下一步,湖南法院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加快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统一选调、招录工作进度,尽可能将具有行政审判经验的同志选调至集中管辖法院,配好队伍,形成科学合理的行政审判人才梯队。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办案质量,健全完善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加强类案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尽快完成集中管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和新审判庭的改造升级,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

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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