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通报2起税收违法典型案例。

澧县恒康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

年12月至年3月,澧县恒康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为武汉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份,金额元。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处以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25元,处罚生效期为年6月26日。

常德世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件

年1月至年2月,常德世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租金收入未入账未申报,少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合计112.85元;采用多记金额的方法多列成本、费用、税金,少缴企业所得税.73元。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偷税行为处以罚款10.20元,处罚生效期为年6月26日。

(编辑宋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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