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令人唏嘘不已的新闻疯传!一位七旬老人因为酒后小冲突,最终却被判了重刑,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人扼腕叹息的故事呢?
事情发生在一个平凡的晚上,家住长沙市湘府西路保利花园的郭泽文是澧县教系统退休教师,今年70岁了,收到被判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的判决书,心里涌起后悔、悲愤、质疑的复杂情绪。
据悉,事情缘起4月份郭泽文一次酒后失控。郭泽文酒后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将郭泽文老人送到了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派出所,希望警察能够帮助老人安全回家。
然而,警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老人回家,还与醉酒失控的老人进行一番无效交流。当时老人已经失去理智,迷迷糊糊地向接待处理警察打了一拳,随后被制止。当晚老人家属带走老人时被警察要求第二天接受处理。
第二天下午一点钟,办案民警直接把郭泽文老人铐进了办案区做口供和笔录,并在派出所关押48小时,医院体检结果后直接将老人拘押到长沙市看守所,身陷牢狱,郭泽文老人想着认错就可以早点恢复自由,于是违心承认所谓的“袭警事实”。
事实上,在派出所调出当晚争执的监控录像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到,醉熏熏的老人向民警肩膀打了一拳,过后被迅速制止,经过法医鉴定,当事民警肩头没有受伤;可以清楚地听到,民警与老人之间的言语交流属于无效交流,民警盲目与一个失去理智的醉酒老人沟通,显然处事不当,不仅不解决问题,而且激化了不必要的争端。
老人酒醒后,认识到错误,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道歉,派出所坚持以袭警罪的事实向上级报送材料,并以暴力袭警罪移交天心区检察院,有明显泄私愤倾向。
首先,主观上郭泽文老人没袭警意愿,阴差阳错被好心司机送到派出所,酒后失控的言语行为都绝非出自本心;客观上,没有造成伤害,纵观整件事情,民警第一时间联系老人家属,就没有后面的争端。
案件转到天心检察院后,办案人员承诺郭泽文老人签字认罪就可以从轻处理,如果拒不签字就加重刑罚。在郭泽文老人签字认罪后,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决郭泽文袭警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社会之所以被称之为和谐社会,因为社会关系的背后有情、理、法在有机地协调人与人之间相处。醉酒老人,因酒后失德,酿成苦果。虽说人民警察为人民,警察百姓一家亲,但这样一件没有主观恶意动机的争端居然诉至法院,于情实在是凉薄;事情发生后,郭泽文老人醒酒认错道歉,积极配合民警工作,认罪认罚,民警处事也存在不当,从实际情况出发,于理让人感觉民警得理就不饶人。
事件确因郭泽文老人个人行为错误引起,有错在先,无可厚非,但是于情于理,却背离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和誓言。观察事件发生过程,郭泽文老人酒后失控,没有主观伤害动机,事后诚心赔礼道歉,取得当班民警谅解。
郭泽文老人无法接受自己从一个国家干了一辈子人民教师不明不白成为一个刑事罪犯,向长沙中级法院提起申诉。
呼吁上级法院综合考量情、理、法因素,重新审理本案,依据事实真相给予公平、公正的法律判决,守法护法,为民做主,保障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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