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2月10日讯(记者王为薇通讯员唐立君)湖北籍亲戚来探亲,澧县男子刘某春面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询问故意隐瞒,仅仅10天,亲戚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刘某春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年1月22日,湖北籍人李某从武汉到澧县探亲。刘某春(男,50岁,湖北省公安县人,在澧县经商)为李某在澧县安排了住处,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分别于1月26日、27日、29日多次对刘某春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刘某春均否认接触湖北来澧人员。1月31日,李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月10日,澧县公安机关对刘某春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澧县公安再次郑重重申,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公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查处隐瞒、谎报等妨害防控新冠肺炎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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