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日,就有这样一件“家务事”摆在了津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熊杰的桌上,让他左右为难。父母和儿子儿媳成为了判决书上的原告和被告,最终需要执行四人共有房屋的租金收益,法院判决确认父亲陈某某、母亲黄某某享有房屋租金的三分之一。父母亲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家人的事,法院要怎么解决才能维护住家庭的和谐呢,熊杰这样想。
“杰哥,被执行人名下冻结到了3万块钱,案子可以直接结案了。”第二天书记员李厉兴冲冲地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熊杰。熊杰回复:“不着急,我们今天去社区、司法所和乡镇了解一下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看看怎么能不伤一家人和气地实现案结事了。”
两人赶往被执行人所在的乡镇,通过和社区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沟通,了解到父亲老陈系抗美援越老兵,年荣获常德市劳动模范,有一儿两女,两个女儿都已出嫁到澧县。得知法院已经冻结儿子的账户,老陈说:“我们老两口的本意并不是要这个钱,我今年已经79了,我们只希望能得到子女的关心和照顾。”听了这一番话,熊杰心里拟定了一套方案。
两人再次启程来到老陈儿子家里,与儿子儿媳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父母养育子女不容易,你们父亲还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为国出过力,临到老了也只图一个家人团聚生活温馨。”听完熊杰的话,王某道:“作为儿媳我表个态,我一定会竭尽所能维护好家庭的和睦,让父亲和母亲安享晚年,租金法院判决了,我们就一定会按期支付。”
执行案件并不是简单粗暴的查询、冻结、扣划、拘留,津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案施策,攻坚克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融媒体记者:赵凯通讯员:李厉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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