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皮世琳、皮振海等人违法犯罪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自年8月16日起,常德市公安局“7.22”专案组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皮世琳、皮振海、王喜军、王丽军、杨计荣、王先卫、王小舫、皮振芳等8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皮世琳在经营甘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为垄断当地水泥销售市场,组织犯罪嫌疑人皮振海等人,长期对水泥运输司机、购买者实施拦截、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皮世琳、皮振海、王喜军等人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盗窃电力、重大劳动责任事故等违法犯罪和部分“保护伞”、“腐败”问题线索。
9月24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常德市公安局“7.22”专案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皮世琳、皮振海、王喜军、王丽军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杨计荣、王先卫、王小舫、皮振芳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皮世琳,澧县甘溪水泥厂实际控制人,绰号:“皮书记”、“圈嗲”,澧县甘溪滩镇人
皮振海,澧县甘溪水泥厂原保卫科长,绰号:“海哥”、“海科长”,澧县甘溪滩镇人
(王喜军,绰号:“老喜”、“喜哥”,澧县火连坡镇人)
(王丽军,澧县火连坡镇人)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决定自即日起,再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以上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涉案团伙成员违法犯罪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一、敦促以上犯罪嫌疑人的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以及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被害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三、凡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它案件的,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根据《常德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之规定予以奖励。
四、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受举报。
违法犯罪线索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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