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7月11日9时许,澧县警方接到澧浦街道居民吴某(女,42岁)报警称其被丈夫刘某(男,51岁)殴打,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7月10日下午,刘某、吴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刘某对吴某进行殴打。经伤情鉴定吴某为轻微伤,澧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处五日拘留,并处罚款两百元。

澧县公安提醒:家庭暴力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夫妻之间应互相关爱,和睦相处。产生矛盾时,多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冷静处理。

此前报道

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7月10日,湖南常德。女子因带儿子回娘家没报备遭丈夫殴打,引发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