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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4号)《关于做好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3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教基〔〕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德智体美劳融合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总量大体相当,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年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95%以上,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92%以上,职业学校招生稳中有升,基本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规范学区划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反对为了择校就学而进城专门租房陪读。
2.坚持阳光招生。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本着稳步完善的宗旨,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要通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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