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临澧县望城街道某餐馆收到了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临澧县市场监管局自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以来,开出的第二份罚单。
4月24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馆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购进食品时未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9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馆整改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于年9月分别从临澧县安福第一市场购进“雄鱼”(鳙鱼)5条,仍未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相关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临澧县市场监管局作出了“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开展以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管巡查,加强对农(集)贸市场、水产制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网络平台等关键领域的检查,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取得了一定实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4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依法查处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案件2件。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局将持续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实施长江“禁渔”工作的统一部署,高标准、严举措地开展市场领域监管执法,真正实现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零交易、电商平台零销售、餐饮零供应、广告零发布目标。(来源:临澧县市场监管局通讯员汪鼎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1636.html